湘潭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湘潭市科学技术局 xtst.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1-01-29 17:24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职能职责,编制湘潭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 科技发展、引进国外及国内智力规划及相关政策;

4.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5.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依据、条件、受理部门、程序、期限、办理情况及有关的申报范本及表格样式;

6.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7.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局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 通过本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2. 通过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3. 通过本局办公楼公告栏等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应该填写《湘潭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局提出申请。

(一)受理机构

名称:湘潭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大道市政府大楼B栋1405室(邮编:411104)

电话(传真):0731-58570300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当通过书面方式提出申请:从湘潭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填写后直接送至或邮寄、传真到科学技术局办公室。邮寄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单位申请的,应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

(4)一张申请表填写一项申请内容。

(三)对申请的答复

我局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对要件完备的,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我局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我局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通过出具《湘潭市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告知书》(见附2)或其他形式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我局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我局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6)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四)收费标准

本局免费提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但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湘潭市科学技术局机关纪委投诉。

监督电话:0731-58570297(机关纪委)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大道市政府大楼1405-1室(邮编:411104)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

 附件:附件1:湘潭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2: 湘潭市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告知书.doc

                                                                       湘潭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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