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科技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咨询决策作用,根据《湘潭市科技咨询和评审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潭科发〔2025〕10号)相关要求,现公开征集湘潭市科技专家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党政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企业、金融财税、法律和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具有较强的理论、专业知识以及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入库专家分为产业技术类、科技管理类、财经审计类和其他类。
二、征集时间
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3月20日
三、入库条件与范围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
2.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工作规则,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能独立、客观、公正、诚信、廉洁地履行职责,无不良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记录;
3.具有较强的理论和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工作业绩,熟悉相关领域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发展动态,熟悉相关行业国内外市场需求、动态,熟悉科技和经济发展情况及相关政策;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以其法定退休年龄为准)。院士、国家级人才入选者、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及国家科技项目负责人等高层次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接受市科技局的管理。
(二)产业技术类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博士后出站并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
2.作为项目(课题)第一负责人承担过验收通过的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市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3.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主要获得者(排名前3);
4.获得专利金奖或入选国省级人才计划的优秀人才;
5.市级科技创新重点团队带头人或市级科技产业领军人才;
6.市级以上行业协会学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
征集范围:依据《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涵盖以下一级学科所属相关技术领域:力学(130)、农学(210)、基础医学(310)、临床医学(320)、药学(350)、工程与技术科学基础学科(410)、材料科学(430)、机械工程(460)、动力与电气工程(470)、能源科学技术(480)、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510)、计算机科学技术(520)、化学工程(530)、食品科学技术(550)、安全科学技术(620)及其他。
(三)科技管理类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省科技创新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
2.从事科技发展规划、科技政策、科技管理、科技统计等相关研究,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正科级及以上职务、高等院校副处级及以上职务人员;
3.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中介机构从事与科技创新相关的科技规划、宏观管理与政策、产业创新等领域研究和管理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近5年内主持或参与完成(排名前3)市级及以上决策咨询类研究课题或科研课题的专家;
4.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或科技管理从业经验,并连续从事相关管理工作5年以上;
5.省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平台的主要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征集范围:上述条件提及的相关研究或行业领域。
(四)财经审计类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熟悉科技经费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或具有会计、税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高等院校、市属重点医院、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等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3.在银行、证券、股权、信托、保险、融资租赁、融资担保、资产管理、创业投资等金融机构从事创业投资、银行信贷、科技保险、科技融资租赁或上市辅导工作,具备5年以上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征集范围:上述条件提及的相关研究或行业领域。
(五)其他类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技术转移服务等领域3年以上相关实践经历且取得相关成果案例的人员;
2.熟悉科技管理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法学、法律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3.从事科普工作5年以上,在科普管理、科普理论研究、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组织、科普教育宣传等方面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突出成果的科普工作人员或省市优秀科普基地负责人;
4.从事科技伦理审查、科研诚信研究或管理工作,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及实践经验的人员。
征集范围:上述条件提及的相关研究或行业领域。
四、征集方式
(一)受理申请材料。(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3月20日)
1.凡符合入库条件的人员可自愿提出申请,由本人填写《湘潭市科技专家入库登记表》(附件1)。申请人填写表中“研究领域”“专业技术类-具体方向”“擅长领域简介”等内容,请严格参照《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填写三级学科名称,可复填多个学科;工作任职经历,可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7)的分类标准填写;“职称”填写请参照人社部《职称系列(专业)各层级名称》;
2.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填写《湘潭市科技专家库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
3.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佐证本人专业能力、业绩成果的相关材料;请严格对照申报专家类别条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验、工作成果、所获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
5.请各相关单位、个人将《湘潭市科技专家入库登记表》和《湘潭市科技专家库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电子档和盖章扫描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tkjswzx@163.com。
(二)资格审查(2026年4月上旬)
市科技局将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专家个人信息填写应准确、完整、全面,提供必要的资质认定文件。专家学科、专业领域分类须按标准填报。专家信息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审核不予通过。
(三)公示与入库(2026年4月中旬)
经审批通过的专家,在市科技局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专家正式纳入市科技局专家库,并以正式文件确认专家名单。
五、工作要求
1.积极发动。科技专家库汇集各领域专业人才资源,是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智力支撑。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加强服务指导,切实做好本地区、本单位专家的推荐申报工作。
2.严格把关。申请人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专家所在单位要按照专家入库条件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存在违法违纪、严重科研失信行为等专家不予推荐。凡发现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库资格,并记入个人科研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单位。
3.实行动态管理。本次专家集中征集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20日。之后专家库实行常年动态征集,符合条件的可继续按照本通知要求申请入库。
4.责任义务。入库专家应积极参与我市组织的科技咨询、评审、论证、培训等活动,并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如有个人信息更新或无法继续履职等情况,请主动向市科技局反馈更新信息。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婷、胡芳倩
联系电话:0731-58570297
邮箱:xtkjswzx@163.com
附件:
3.潭科发(2025)10号湘潭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湘潭市科技咨询和评审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湘潭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