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2024年认定的湘潭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和2023年认定的科普基地运行情况开展评估的通知

湘潭市科学技术局 xtst.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5-04-23 11:17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湘潭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潭科发〔2021〕19号)和《湘潭市星创天地建设实施细则》(潭科发〔2021〕15号)《湘潭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24年认定的湘潭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和2023年认定的科普基地运行情况开展评估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被评估单位

  1、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

  (1)臻和亦康医疗器械CDMO孵化器

  2、众创空间(3家)

  (1)湖南绿诚戎军众创空间

  (2)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众创空间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3、星创天地(4家)

  (1)农家汇星创天地

  (2)白石农夫星创天地

  (3)韶山市锡芝星创天地

  (4)亦龙农机星创天地

  4、科普基地(10家)

  (1)湘潭大学人工智能科普基地

  (2)湖南工程学院新能源与绿色低碳科普基地

  (3)湘潭市孕产妇健康科普基地

  (4)湘潭市口腔健康科普基地

  (5)湘潭县猕猴桃种植科普基地

  (6)湘潭县精榜乌梅种植科普基地

  (7)湘潭县乌石峰村三十六坊科普基地

  (8)湘乡市中医药文化科普基地

  (9)韶山市气象科普基地

  (10)阿凡达星球科普基地

  二、评估内容及方式

  (一)评估材料

  1.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各县市区、园区组织辖区内2024年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填报《湘潭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行情况表》(附件1)、《湘潭市众创空间运行情况表》(附件2),并将运行情况的相关佐证材料附后,简装成册(一式两份、盖章),提交到各县市区、园区科技部门。

  2.星创天地:各县市区、园区组织辖区内2024年认定的市级星创天地进行自评,填报《湘潭市星创天地运行情况自评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简装成册(一式两份、盖章),提交到各县市区、园区科技部门。

  3.科普基地:各县市区、园区组织辖区内2023年认定的市级科普基地进行自评,填报《湘潭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运行情况自评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简装成册(一式两份、盖章),提交到各县市区、园区科技部门。

  (二)评估流程

  1.资料初审:各县市区、园区科技部门对被评估单位提交的基础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初审。

  2.形式审查: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对提交的评估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专家评估: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各被评估单位实际运行情况进行现场评估。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咨询方式

  1.请被评估单位将资料于2025年5月20日前报送到各县市区、园区科技部门;

  2.各县市区、园区对评估材料进行初审后,于2025年5月27日前将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评估材料提交到市科技局成果科,星创天地评估材料提交到市科技局农村科,科普基地评估材料提交到市科技局政法科。

  3.咨询方式:

  (1)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成果科  0731-58570302

  (2)星创天地              农村科  0731-58570305

  (3)科普基地              政法科  0731-58266037

  

    附件:关于对2024年认定的湘潭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和2023年认定的科普基地开展考核的通知.doc

  


湘潭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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