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科技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湘潭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湘潭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科学民主合法决策,规范透明运行行政权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法治建设领导机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机关各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科技创新工作要点和局内部平时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压紧压实责任,并全力推进。今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2次,全体干部培训学习2次,培训100人次。加强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和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湘潭市全力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等“1+5”科技创新政策,形成了覆盖企业创新、人才聚集、平台建设等创新全链条的政策体系。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全年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共100余项。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科技领域专家评审制度,在规范性文件制定,科技项目立项、评审、验收等重要环节中,通过专家论证,提高项目立项水平,加强科研伦理的管理和监督。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成果市场化评价,2022年登记科技成果224项。实行法律顾问制度,聘任湖南众擎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为我局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核、重大决策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20余项次。
(三)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落实《湘潭市科学技术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落实局党组成员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强对执法资格管理,完成 “两证”申领换发工作。行政许可事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档案规范管理和案卷评查获评优秀。在局网站设置“行政执法”专栏,及时公开相关执法信息。规范局网站运维和新媒体,严格保密审查,及时做好信息发布。落实《湖南省科学技术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湖南省科学技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范科技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22年,我局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项目33个。
(四)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设立“外国人来潭工作许可、居留事务联办窗口”,实现外国人申领工作许可证、居留许可证一窗式受理和全程在线办理,2022年共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申请60件。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金融“暖春行动”,在全省率先推进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工作,2022年全市6家合作银行(机构)共授信10.07亿余元,为314家科技型企业放贷8.46亿余元,有效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落实力度,全市878家科技企业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计扣除金额37亿元,实际免税9.25亿元,为企业科技创新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提供有力支持。
(五)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健全市科技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宪法》《民法典》和科技创新法律法规等的学习宣传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并坚持常态化开展。组织干部职工参加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工作,参与率、参考率、通过率100%。组织参加湘潭市2022年行政执法在线培训和考试,全部合格。组织全体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科技部政体司举办的“科技行政执法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班”。同时要求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强国》自学、参加干部学院网络培训等形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参加线上旁听庭审活动2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节日开展系列法治宣传,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000余份。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市科技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氛围还不够深。部分干部职工掌握法律知识不全面,对涉及科技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不深,法律进企业、下基层等落实不够有力;二是部分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够强,系统执法业务培训有待加强,推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融合。在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过程中,党员干部还需要在用法治思维推动业务工作发展上下深功夫。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做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践行者,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见效,把我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是坚持高位部署。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主要领导对本单位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及时督促其他班子成员落实职责范围内的法治建设职责。明确专人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宣贯、信息报送等具体工作落实。二是坚持依法决策。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加强对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汇报,有效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坚持依法行政。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把依法行政当作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贯穿于工作的始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并按时报告年度工作,接受上级指导,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加大督查力度,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科技支撑。一是进一步强化法治引领。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相结合,把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相结合,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取得新实效。二是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以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为统揽,实施企业“登高”研发“增投”成果“破茧”三大行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推动科技政策扎实落地,营造一流创新生态,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科技支撑。三是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把学法、用法、普法与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有机结合起来,把依法行政贯穿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力度,促进法治队伍专业化,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