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湘潭市科技局政务公开管理工作,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推行政务公开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推行政务公开是促进依法行政,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环节;推行政务公开是改进政权机关施政方式和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良好工作氛围的形成;推行政务公开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积极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政务公开,增强行政管理活动透明度,改善行政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建设。
二、组织机构
局党组书记、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副局长对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长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负直接责任。
三、政务公开基本原则
1. 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除外。
2. 坚持“公平、公正、合法、真实、便民、及时”的原则。
3. 坚持“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
四、公开要点
创新引领。政务公开内容丰富符合要求。实现对创新引领、市级科技政策等方面的公开。
五、公开方式及时限
1. 公开方式
我局主要采取在网站上公开的形式,群众及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上网查阅,也可以通过有关媒体获取相关信息。
2. 公开时限
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做到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
长期公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工作目标、发展规划,重大项目规划建设 、作风建设意见、行政许可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长期公开。长期公开须在公开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直到事项变更、撤销、办结之日结束。
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工作情况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定期公开一般可视情况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公开时限不少于30个工作日。
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如“三重一大”执行情况、来信来访处理情况、服务群众办实事、解决民生问题等情况。即时公开须在公开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时限一般不少于20个工作日,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实施步骤
1. 梳理准备阶段
各科室要结合我局实际,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认真梳理,做好公开信息清单。
2. 全面开展阶段
各科室编制我局政务公开目录,分类清晰、全面系统,要使用计算机辅助工具编制和维护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3. 规范运行阶段
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充实、完善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做好更新维护,不断改善公开效果。
七、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要求及责任,确保国、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全面落实。二是加大审查力度。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三是加强涉密管理和文件的治理。重点加强对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防范、治理工作和文件的治理,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涉密网络的检查。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视情节予以问责。
湘潭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14日